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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坚持四个“结合”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08-04-30 17:31:35.013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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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共有各类事业单位583家,目前已登记554家。近年来,新密市针对为登记而登记、为年检而年检、登记与管理脱节的现象,在狠抓登记率和年检率、保证登记质量的同时,积极探索对事业单位法人进行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创新性地坚持四个“结合”。

一是坚持日常管理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每年抽出一个月时间,深入基层对事业单位法人执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06年,对全市事业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重点掌握单位名称是否变更、法定代表人是否更换、住所是否搬迁、职能履行情况等。通过调查,全市共有50家事业单位需要变更登记。对于应该变更登记的事业单位,及时下发了《督办通知单》,督促限期办理变更登记。2007年,重点对全市中小学校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规范意见和措施。

二是坚持法人监管与法定代表人监管相结合。在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中,发挥举办单位的作用,要求各主管部门对其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核查,并加盖行政公章以示确认。通过单位自身的申报和主管部门的内部审计,完善了对事业单位运行状况的监管链条,使登记管理部门对事业单位运行状况一目了然,并将其作为对事业单位年度检验综合评估的重要依据。

在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监督上,一是实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时,要求其主管部门对原法定代表人进行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包括在任几年来的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是否存在经济问题,是否遵纪守法等。二是拓宽监管链条:每年年检之前,主动与纪检、司法、计划生育等部门联合,了解全市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遵纪守法情况,对于违法违纪的法定代表人,及时与其主管部门沟通,建议变更法定代表人。2006年,根据法院提供的信息,主动建议教育体育局变更了1所乡镇小学的法定代表人。

三是登记管理与人事编制管理相结合。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实行综合管理。一是从源头上管理。凡涉及机构设立、变更等事宜,编委在下文时即明确在一定期限内必须进行登记的有关要求,单位领取文件时须先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领取设立登记、变更登记的表格;二是在单位进人方面进行管理。新建事业单位进人必须先进行法人登记,具备法人资格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进人手续,否则将不予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台帐;三是在办理人事业务时,把事业单位登记、年检工作同机构编制管理、人事调配、聘用合同鉴证、奖惩、社保统筹交纳、财政帐户发放等结合起来,对于不按规定进行登记、年检的,冻结人事手续,从而有效促进了登记、年检工作的开展。

四是坚持优质高效与严肃政策相结合。工作中,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服务促进管理的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方便基层。同时,对个别长期不登记、不变更、不年检的事业单位,采取电话督办与书面告知的办法,下达《初始登记催办通知书》、《注销登记送达书》、《年检告知书》,责令其尽快办理有关手续。2006年以来,电话催办90余次,书面告知79次。对于催办仍无动于衷的,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如2007年对3家不按规定年检的事业单位,按政策重新进行初始设立登记(备案),维护了登记工作的严肃性。

由于措施得力,新密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健康发展轨道,2003年全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检查中得到了国家局的充分肯定,2005年被河南省登记局评为“全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先进县(市)”,2007年被评为“郑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先进县(市)”。

 

供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新密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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