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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省专家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时间:2011-11-25 10:52:49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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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

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是人才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意义重大。各类专家是高层次人才的优秀代表,专家信息统计工作,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由于我省各类专家评选工作历时较长,专家管理部门人员变动较大,专家的情况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为准确掌握现有专家的数量和基本情况,推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对我省专家情况进行重新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1994年以后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33人才工程和555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级人选、市厅级人选以及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所设立荣誉称号人选。

二、统计方法。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人事部门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33人才工程和555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级人选分别填写《专家信息统计表》,对其所填表格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最后一栏盖章。并对表格进行归纳汇总,填写《专家信息汇总表》,将归纳汇总的结果填入《各类专家数量汇总表》。以上表格需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lss.gov.cn)专业技术人才专栏中的下载中心下载。

获得上述一种以上称号的人员,按照称号不同分别填写表格。333人才工程和555人才工程市厅级人选、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所设立荣誉称号人选无需填写《专家信息统计表》,只统计入选数量。

三、上报材料。

(一)按专家类别整理好的《专家信息统计表》各1套

(二)填好的《专家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无需报书面材料)

(三)填好的《各类专家数量汇总表》书面材料2份及电子版

四、上报时间。上述材料须于2011年12月31日前报到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报送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座619A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技处收,邮编450018。电子版可通过邮箱发送至zhuanjichu2006@126.com ,或保存在U盘上,同书面材料一同报来。

五、统计要求。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家统计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核对各类专家数量,整理专家变动情况。通过此次统计工作的开展,建立各类专家档案和专家管理数据库,加强与专家的联系,定期对专家进行考核。同时,加强专家统计工作制度化建设,每年底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上报专家变动情况(离退休、调入、调出、病逝、辞职、自动离职、出国半年以上不归、接受刑事处分等)。

对认真及时反馈统计结果的单位和部门,我们将在专家申报指标的分配,评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对到期不反馈的单位和部门,我们将取消其申报各类专家的申报资格,不予分配申报指标。

联系人:付承香 高第

联系电话:0371-69690111、69690110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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