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文号】:豫人社专技[2010]27号 【主题词】:人力资源 人才 推荐 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原河南省人事厅、科技厅、教育厅、财政厅、计委、科协《关于印发〈河南省“555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豫人[2002]8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度“555人才工程”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并对“555人才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 (一)推荐指标 2010年度全省(含中央驻豫单位)共选拔省级人选125名左右。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分配的指标数(附件)推荐人选。 (二)推荐对象、条件和程序 各地和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河南省“555人才工程”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河南省“555人才工程”人选评审办法〉的通知》(豫人【2005】71号)中对选拔范围、对象和条件以及选拔程序的相关规定,认真推荐人选。 (三)推荐要求 “555人才工程”是我省培养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重要举措。各地和各部门要加强对人选推荐工作的领导,将此项工作与本地、本部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紧密结合起来,所推荐的人选原则上已列入本地、本部门的人才培养计划,能体现本地、本部门的人才技术优势和产业发展特色。同时注意推荐非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优秀人选。 各地、各部门在做好省级人选推荐工作的同时,还要按照“555人才工程”培养目标的要求,根据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组织好省辖市(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工作。 (四)推荐材料 1、推荐报告1份(涉密人员要加以注明)。报告中注明联系人和电话。 2、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出具的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四方面对人选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盖单位公章。 3、推荐人选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由人选所在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单位或中央驻豫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核,经审查无误后,盖审核单位公章。 4、填妥并盖章的《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1份。 5、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另附清单1份(可下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原件由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单位或中央驻豫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核,经审查无误后,审核人必须在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6、论著封面、扉页、目录/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第一页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可下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原件由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单位或中央驻豫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核,经审查无误后,审核人必须在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7、企业人选所在企业性质、效益证明材料1份。效益证明材料以人选所在单位最近一年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交年度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原件由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单位或中央驻豫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核,经审查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盖审核单位公章。 8、人选基本情况电子数据1份。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单位或中央驻豫单位人事部门将本地区、本部门推荐的人选基本情况汇总录入《2010年“555人才工程”省级人选候选人选情况一览表》,不得对表格标题与格式(包括表格行高与列宽)做任何修改。填妥后将数据保存在光盘或U盘中,杀毒后报送。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zhuanjichu2006@126.com。此表无需打印。 9、以上材料所涉及到的表格均可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上下载。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规格的纸张,勿过度包装。每个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注明“2010年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字样,并注明人选姓名、单位、所属省辖市、省直机关或中央驻豫单位名称。 二、“555人才工程”实施情况总结 今年是实施“555人才工程”的最后一年,为总结经验,更好地开展下个时期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工作,请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省直有关单位将实施“555人才工程”以来本部门本单位各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培养的基本情况(包括各层次人选的数量以及“555人才工程”培养目标的完成情况等)、开展省辖市(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和培养工作的主要做法、取得的经验、出现的问题等进行总结,并对下一阶段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单独的书面总结报告。同时,将总结报告电子版保存在光盘或U盘中,杀毒后报送。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zhuanjichu2006@126.com。 三、材料报送 上述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0年9月15日;报送地点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省直有关单位需同时报送2010年“555人才工程”省级人选推荐材料和“555人才工程”总结报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只需报送2010年“555人才工程”省级人选推荐材料。逾期不报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联系人:杨利民、付承香 联系电话:0371-65909367、65906803
附件: 2010年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指标分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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